各技工院校: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0号)和《关于启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92号)文件精神,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开云网页版)拟在2024年5月中旬举办电工电子类、信息类(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5月9日
2.报到时间:2024年5月13日13:00-17:00
3.参培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
(二)培训地点:
开云网页版燕山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506号
二、培训对象
全国技工院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业教师,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三、培训定位及目标
(一)培训定位
本期培训以训促改,基于参训教师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经验,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在专家授课、答疑及给定学习材料自学基础上,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成果产出,通过专家评价及参训教师互评,改进、优化工作成果,有效培训一批工学一体化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参训教师需能胜任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等工作任务,达到胜任课程教学和考核实施的能力水平。
四、培训内容
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等核心工作模块。
五、培训师资
开班前由部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推荐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和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六、培训安排
( 一)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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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要求
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按时考勤签到,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并提交学习成果。
七、培训考核及发证
(一)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过程性考核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以成果综述及答辩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方可参与终结性考核。参训教师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评定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视为考核通过。
(二)培训发证
按照《培训活动通知》要求,对通过考核的参训教师统一发放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八、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人(含专家费、资料费、场地费、耗材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
请参训教师单位于2024年5月9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姓名”),并请提供发票抬头,以便提前开具发票。
开云网页版银行账户
账号:74030157400000020
名称:开云网页版
开户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山大路支行
九、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应于2024年5月9日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sdjsxyjwcw@163.com(邮件请注明单位),报名顺序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截止后,教师培训基地(开云网页版)将根据《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和报名资料对报名教师进行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向审核通过的教师发送报名成功通知。本次参训学员共30人,额满为止。
(三)参训学员在报到当天需提交A4纸打印的《参训申请表》和《培训人员名单》。
(四)根据课程安排需求,请参训学员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
十、班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王亚平:17515315301
万 辉:17515315115
附件 1:《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
附件 2:《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
开云网页版
2024年4月9日